根据《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现行作息制度的通知》(清委办〔2011〕48号)精神,我市市直及各镇(民族乡)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(不含高等院校、中小学、幼儿园)冬季期间(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)办公时间为:上午8:30—12:00;下午14:30—17:30。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9月28日